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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防组违规认证收入218万 宝洁难脱“贿赂”嫌疑
作者:邹品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779 更新时间:2007-5-23 14:49:36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审计处《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日前披露,牙防组10年收入2769.76万。其中,账面可查牙防组违规认证收入共计218.5万元。从1997年到2006年的账目上,审计人员证实,牙防组累计收入2769.76万元,除了认证收入还包括,赞助费2068.61万元,会议收入359.76万元等。

  在对牙防组以及牙防基金会的关系方面,报告描述为“牙防组利用基金会的账户收款,牙防组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将赞助等款项汇入基金会账户,然后再由基金会账户转入牙防组账户。”

  作为这比费用最大的来源企业,宝洁公司公关部张群翔昨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我们也在关注此事”,“我们知道的事实是,宝洁公司向牙防基金会捐了1000万,至于牙防组和牙防基金会是什么关系,宝洁公司无法知道,也是在宝洁公司控制能力之外的”。

  尽管宝洁急欲摆脱1000万的阴影,但业内人士认为,宝洁等被认证企业还是无法摆脱“商业贿赂”嫌疑。曾经状告牙防组的律师刘明就认为,“根据现有的一些公开材料来看,如果没有问题,这些企业已经涉嫌贿赂”。

  2005年开始,北京法学博士李刚、上海律师陈江律师、郑州国银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分别把牙防组以及相关认证企业告上法庭。昨天,刘明认为,“这些被认证的企业在当时难道真的不知道牙防组不具备认证资格吗?”。他认为,这些企业为了达到宣传的目的,大量运用认证标志,就是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表现。

  他认为,当时全国牙防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只是卫生部下管的一个办公室,根据审计报告显示,在10年间牙防组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公务支出的费用近1400万元。“根据最新发布的审计报告来看,钱是牙防基金会的,但是实际使用还是牙防组,牙防基金会相当于充当了一个中间人,已经是很明显的商业受贿行为”。

  而上海律师陈江认为,商业贿赂目前在我国尚未有明确界定,“而且,细节各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举证上也会有困难,“不过,如果能认定牙防组认证与宝洁赞助1000万是因果关系,那宝洁肯定逃不了商业贿赂名。”

 

 

 

文章录入:yuwei    责任编辑:yu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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